即“法律现实”,这是客观现实的一部分,是法律意识、法律行为、法律规范、法律关系以及通把法学的研究对象界定为法律现实、即一切法律现象,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,这样有助于我们克服那种静止地、单纯注意对规范、条文的研究的倾向,开阔我们的视野 ...